专业设置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本科专业培养介绍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发展乡村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5]881号),从2016年起,启动河南省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重点面向农村教学点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这是加强河南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和鼓励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并从事乡村教育工作的重大举措。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商丘师范学院承担了2016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本科专业共100人的定向培养任务。教育科学学院将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商丘师范学院等相关部门要求,高度重视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培养工作,统筹优质教学资源,认真做好教学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培养质量。

 

附件:1.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河南省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协议书

      3.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