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教育科学学院分党校(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中级班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10-20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作者:教育科学学院 浏览次数:

教育科学学院分党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结合我院党员发展计划,现对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2013年11月09日上午8:10---11:30时,“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与程序”,讲课人,张喜庆;2013年11月09日下午3:10---5:50时,“创先争优,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讲课人,肖爱芝;2013年11月10日上午8:10---9:30时,成绩测试;10:00---11:30时,分组讨论,主持人:杨峰、刘丹、陈蒙蒙。本次培训共计12学时。

二、培训地点:教育科学学院会议室(院系办公楼5楼)

三、杨峰任班主任,并负责结业考核,审阅论文,填报培训鉴定表,学员考勤。

四、参加培训班学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信仰共产主义,理解党的性质,认同党的纲领和宗旨,积极主动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主动参与或策划学生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3.团结友爱,热心服务,乐于奉献,群众口碑好。

4.已是班级优秀团员(有推优表)。

5.2013年03月31日之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支部会议记录)。

6.已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培训学习且成绩合格(有鉴定表)。

7.近一学年来专业课程没有挂科现象;但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的,或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较多、且效果较好的同学,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8.近一学年来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纪录。

9.档案材料齐全、规范:(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4)优秀团员推荐表、(5)党章学习小组鉴定表、(6)思想汇报。

五、纪律及要求:

1.学员上课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不予结业。

2.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由分党校校长审批。请假2学时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3.课前要做好预习,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认真听讲,认真领会,做好笔记,注重学习效果。不经老师允许不准随便发言,不准私下议论,不准交头接耳。

4.积极参加讨论活动,踊跃发言;完成党校指定必读书目的自学。

5.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5:00时前,交给杨峰同志。

6.递交“商丘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分党校第34期入党积极分子(中级)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本方案2013年10月14日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