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园地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9-09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 作者:教育科学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强化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党员更好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化学系学生支部大会讨论,系党总支批准,特就学生党员量化管理问题制定以下:

一、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言行

1、要认真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自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修养,参与、组织好政治学习。

2、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公共场合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必须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受到表彰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加2-8分。

4、早操、上课、应带头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并应提前到位。

5、在学习上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应保持在班级前30%。

二、认真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1、要着重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推荐青校学员,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次)加4分,否则扣2分。

2、要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

3、要配合支部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和培养工作,成绩突出者加2-6分。

4、做好新生入学工作,稳定新生情绪,并向新生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三、积极参加学生应该参加及学生党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

1、积极参加团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干部中的先锋模范和纽带作用。

2、积极参加、协助或组织团学干部开展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

3、每两周召开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月集中开展一项有实际意义的公益活动。

四、对学生党员考评的统计和使用

1、学生支部专门设立“明白碑”,每两月公布成绩查找不足,并给予表扬和批评,相应加4分,扣4分。

2、展开评议活动,通过无记名测评,调查问卷等方式每季度评议一次,对评议成绩前3名和最后一名的党员,分别给予加2分和扣4分。对一学年内两次排名在最后一名的党员给予公开批评,并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工作;对一学期连续两次排在最后两名的预备党员季度考评不及格不得按期转正。

3、学生党员在年度量化总成绩在前5%的,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成绩普遍较差的班级可考虑适当减少发展计划。

5、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成绩将作为评先评优、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