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中级班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结合我院党员发展计划,制订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9426日——27日。上午8.30点——11.30点,下午3点——6点。

培训地点:教学组团楼210教室

二、培训安排

时间

内容

主讲人

地点

 

426日上午

开班典礼

肖爱芝主持

实验组团210

党员发展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肖爱芝

实验组团210

426日下午

学习十九大报告

董若颖

实验组团210

426日晚

学习讨论

肖爱芝

董若颖

实验组团210.212.216

427日上午

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

刘骥鹏

实验组团210

427日下午

考试

肖爱芝、赵静、 王梦翔

实验组团210

三、考核方式:闭卷笔试、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讨论和发言、实践活动和考勤相结合。

四、结业标准

    1.笔试成绩“80分”以上、撰写论文或体会为“良好”以上;

2.讨论发言情况、实践活动为“良好”以上。

五、培训班学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信仰共产主义,理解党的性质,认同党的纲领和宗旨,积极主动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积极主动参与或策划学生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3.团结友爱,热心服务,乐于奉献,群众口碑好。

4.已是班级优秀团员(有推优表)。

5.已参加过“党章学习”初级培训学习且成绩合格。

6.上学期,专业课程没有挂科现象;但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

的,或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较多、且效果较好的同学,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六、培训要求

1.学员上课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不予结业。

2.一般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由刘书记或肖书记审批。请假2学时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3.课前要做好预习,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认真听讲,认真领会,做好笔记,注重学习效果。不经老师允许不准随便发言,不准私下议论,不准交头接耳。

4.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完成党校指定必读书目学习任务。

5.撰写心得体会或论文,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5:00时前,交给王梦翔同志

七、本方案2019424日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

 

中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94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