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分党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结合我院党员发展计划,制订第4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4月26日——27日。上午8.30点——11.30点,下午3点——6点。
培训地点:教学组团楼210教室
二、培训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4月26日上午 |
开班典礼 |
肖爱芝主持 |
实验组团210 |
党员发展的标准、条件与程序 |
肖爱芝 |
实验组团210 |
4月26日下午 |
学习十九大报告 |
董若颖 |
实验组团210 |
4月26日晚 |
学习讨论 |
肖爱芝 董若颖 |
实验组团210.212.216 |
4月27日上午 |
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 |
刘骥鹏 |
实验组团210 |
4月27日下午 |
考试 |
肖爱芝、赵静、 王梦翔 |
实验组团210 |
三、考核方式:闭卷笔试、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讨论和发言、实践活动和考勤相结合。
四、结业标准
1.笔试成绩“80分”以上、撰写论文或体会为“良好”以上;
2.讨论发言情况、实践活动为“良好”以上。
五、培训班学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信仰共产主义,理解党的性质,认同党的纲领和宗旨,积极主动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积极主动参与或策划学生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3.团结友爱,热心服务,乐于奉献,群众口碑好。
4.已是班级优秀团员(有推优表)。
5.已参加过“党章学习”初级培训学习且成绩合格。
6.上学期,专业课程没有挂科现象;但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
的,或组织、参与各类活动较多、且效果较好的同学,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六、培训要求
1.学员上课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不予结业。
2.一般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由刘书记或肖书记审批。请假2学时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3.课前要做好预习,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认真听讲,认真领会,做好笔记,注重学习效果。不经老师允许不准随便发言,不准私下议论,不准交头接耳。
4.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完成党校指定必读书目学习任务。
5.撰写心得体会或论文,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5:00时前,交给王梦翔同志。
七、本方案2019年4月24日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
中共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