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关系到学校兴衰和未来的发展,关系到学校的前途和命运。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和教育竞争,优秀教师的竞争是学校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是确保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学校长盛不衰、永保青春的关键。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个体素质与水平,包括思想道德、教学、科研的素质与水平。

2、逐步调整与完善教育科学学院的人才结构。

3、逐步调整与完善教育科学学院的教学、科研梯队。

二、主要措施

1、下功夫引进及培养博士生、硕士生,要迅速提高教师高、中学历的比例。

2、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实行单兵教练式的传、帮、带。

3、采取优先倾斜政策,例如:优先深造、进修,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等。

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一)导师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水平,具有高级职称(教授或副教授)。

(二)导师职责

1.言传身教,帮助和指导青年教师做人、做事、做学问。

2、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的各环节,例如备课和教案的书写,教学日历的填写,教风、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等等。

3、指导青年教师科研工作各环节,例如选题、立项、文献检索、研究方法等等。

(三)实施方法

1、每年新分进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

2、实习期中,青年教师协助导师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等。经导师同意并征得教研室认可,其间亦可承担某些授课任务。实习期满后,导师要对其表现做出实事求是、负责任的全、导师的确定由教研室推荐、青年教师和导师双向选择,院聘任。

3、青年教师一般实习期为半年到一年。

4、导师每学期要对自己的导师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汇报。学院每年对导师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交流、总结。

5、对工作优秀、成绩显著的导师,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工作量酬金的奖励。 

 

 

 

 

 

 

 

 

 

 

 

 

 教师教育学院

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