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教师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制度

 

 

为了提高教育科学学院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教育科学学院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报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可申请单科进修;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可申请访学进修一年。以提高我院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

2、每位教师在申请报考或进修时,需向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经院领导研究批准后,报教务处师科,经院领导研究审批后,方可执行。

3、进修教师需经常和院保持联系,每学期向院领导汇报1次进修情况,进修结束后向全体教师做1次进修总结报告。

 

 

 

 

 

 

 

 

 

 

 

教师教育学院

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