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商丘师范学院文创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

 

院行字〔2017〕21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创工作室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我校学科与专业优势为依托,以 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 应用型文化创意人才为目标,由学校出资建设的文化创意实习实训、创新创意、创业创造 平台。

第二条 文创工作室实行项目化引导、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学校鼓 励具有文化创意特色、具有承担横向项目能力、孵化小微文化企业能力的工作室、企业入 驻。

第三条  文创工作室建设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科学运营”的原则, 紧紧围绕我校转型发展战略、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搭建实习 实训平台,争取经过三年的时间,建设20个左右的文创工作室,并努力将其建设成为特色 鲜明的大学生实践训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

第四条  文创工作室以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 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文化创意主体,以提供实习实训、创业孵化为主要内容,坚持理论与 实践相结合、集聚与辐射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创业与专业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 搭建实习、实训、创新、创意、创业、创造集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第五条  文创工作室的服务对象和创业团队负责人(企业法人)及成员必须为商丘师 范学院师生或毕业两年以内的校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文创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在学校领导下负责文创工作室的日 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文创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接待、档案管理等。

(二)代表学校与文创工作室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与退出相关手续。

(三)开展各类文化创意培训,开展咨询服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四)负责入驻文创工作室的考核、评比和转接工作,对文创工作室的实施进行过程 管理。

(五)对入驻文创工作室跟踪管理和过程管理。

(六)协助入驻工作室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财务管理、资源管理、风险控制、 市场营销、法律咨询、成果鉴定、申报项目等工作。

(七)办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