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实验室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1. 实验室的每项实验设备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管理,或由实验室主任授权各研究室指派专人管理。

2. 实验室工作管理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实验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实验设备的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实验设备现状。接收人要掌握设备使用方法,清点设备及相关设备、资料。

3. 实验室的大中型设备的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归档资料包括:订货申请、订货合同、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仪器零配件、登记表和维护记录。

4.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设备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报废等工作,并负责实验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发、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实验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要求操作实验设备。

5. 实验室大型实验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实验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一般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接受实验管理员的监督指导。中小型仪器设备经教师教育学院领导同意,允许借用,使用人需办理借用手续,自行操作使用并负责管理。

6. 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设备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实验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7.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设备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管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对于实验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轻微事故,实验室将组织事故认定小组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移交教师教育学院领导研究处理。

8.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实验员安排处理有关维修事宜。

9. 为提高实验设备利用率,教师教育学院实验设备实行开放制度,使用人员可以在专管人员的允许和协助下直接使用实验设备

10. 管理员要做好实验设备的使用状态和运行时间等的记录,并按年度作好实验设备的利用率统计,作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11. 实验设备负责人要积极做好实验设备的试验平台的软硬件开发工作,及时获取相关设备技术的最新资料,以使实验室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实验员要及时把最新的设备使用技巧对实验室的的研究人员进行培训,实验室将上报院领导给与奖励,以鼓励技术创新。

12. 使用实验设备必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审验合格后到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实验设备的使用时间由实验室管理员统一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取消预约,应提前24小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如临时安排实验,要视实验室仪器的预约情况尽量安排,保证预约者优先。

13. 研究者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保证实验室的清洁,并按要求关好、收好设备,如实准确地填写使用记录,及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事故。

14. 凡不能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规定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验室管理员有权上报教师教育学院领导,申请停止或取消其使用实验室资源的资格。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视其认识程度,经教师教育学院领导研究同意通过后方可恢复其使用资格。

15. 所有外单位研究人员使用实验设备按教师教育学院室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禁止冒用名义少付使用费的事件发生,否则暂停当事人使用设备的资格,并处应交使用费 10 倍以上的罚款。每一个实验开始前应预付部分实验设备使用费,管理人员方可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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